第四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8月11日,朔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了《朔州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相关典型案例。

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小超介绍,2021年以来共审结包括环境污染责任纠纷、相邻污染侵害、煤炭开采损害赔偿、供水合同、生态损害侵权、养殖污染、工矿扰民等在内的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92件。
2021年以来,朔州两级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出了一条具有朔州特色的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协同化、系统化发展道路。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资源的刑事案件89件;妥善化解环境资源民事纠纷,依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审结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50件;依法支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妥善审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7件;准确适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完善刑事制裁、民事赔偿与生态补偿有机衔接的环境治理修复责任体系,为朔州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全球首部生态环境领域综合性法典。值此法典即将实施之际,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朔州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系统梳理了"十四五"以来环资审判成效,展现流域治理、生态修复等实践成果。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彰显"刑事惩戒+生态修复+源头治理"裁判导向,以鲜活案例树立行为底线。(罗文平 张小菊 李子宣 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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