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政干发〔20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经朔州市人民政府2026年2月26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大成为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志国的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职务;

韩世明的朔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朔州市卫生监督所)主任(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朔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